新市民金融服务
发布日期:2023-10-23 浏览次数:910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《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》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一、新市民范围
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、子女上学、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,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,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、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。
二、新市民金融服务内容
就业创业
加强对新市民创业的信贷支持
加大对吸纳新市民就业较多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
提高新市民创业就业的保险保障水平
住房安居
助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
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
满足新市民合理购房信贷需求
提升新市民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
优化新市民安居金融服务
培训及子女教育
支持新市民更好获得职业技能培训
优化新市民子女教育金融服务
支持托育和学前教育发展
健康保险
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
提升商业健康保险覆盖面
助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
养老保障
合理满足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需求
完善新市民养老保障金融服务
积极参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
优化基础金融服务
提升基础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得性
助力保障新市民合法权益
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