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芜湖市银行业“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”工作初见成效

发布日期:2015-05-14 浏览次数:4151

  2014年10月,芜湖市银行业协会为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惩治力度,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统一上报了失信企业和个人名单。在完备相应的法律程序后,芜湖市银行业协会联合芜湖市法院通过网站、报纸、海报、LED广告等多种渠道对筛选出来、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78名失信被执行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集中公示。
  此次公示活动热会反响热烈,对维护辖内金融机构权益起到了良好效果。
  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,自协会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示后,共有24位失信被执行人或不良贷款客户受到教训和影响,主动上门与各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和协商,或拿出可行的还款计划,或改变态积极配合法院对抵押资产的处置,或与银行达成执行和解等。目前,辖内各金融机构已清收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842.25万元不良贷款。
  被执行人张某某,得知自己作为失信人被公示后,主动上门请求某债权行暂缓对抵押房产拍卖,达成执行和解后,现已按还款计划还款35万元;被执行人杨某某,也是在得知自己被公示后,也主动联系该行协商还款计划,主动变卖抵押房产结清贷款本息;此外,该行上门催讨不良时,告知不良贷款客户若仍拒不还款,法院判决后其将作为“失信人”在各种媒体进行公示,有3位不良贷款客户得知此信息后主动将抵押房产交由该行处置,并同意配合中行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拍卖,现该行正对抵押房产进行二次拍卖。
  借款人夏某某,于2006年12月26日在南陵县某债权行贷款2万元,期限1年。该户到期后一直未归还贷款本息。该行2009年4月2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,法院判决后夏某某拒不执行判决。得知自己在失信名单之列并被公示后,主动与该行联系,于2015年1月29日主动归还贷款本金2万元及8年多的利息。
  芜湖市银行业协会为切实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,加大对失信企业及失信个人的约束及惩罚力度,扩大社会影响力,营造“诚信者受益、失信者付出沉重代价”的社会氛围,计划进一步扩大失信被执行人的公示范围及力度,将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的工作扩展到县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