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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《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》

发布日期:2024-04-19 浏览次数:469
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、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,推动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先进制造,引导金融机构以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,深化金融服务,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发布《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
《通知》共十七条措施,明确了制造业金融服务的总体要求,围绕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、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任务,从优化金融供给、完善服务体系、加强风险防控等方面,对做好制造业金融服务提出了工作要求。


《通知》提出,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、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基本规律,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,坚持以建设制造强国为战略重点,助力提升工业现代化水平,推动制造业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发展。


《通知》要求,要围绕重点任务,着力支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、产业科技创新发展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、工业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,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,优化金融服务模式,增强金融专业化能力。


《通知》明确,要单列制造业信贷计划,明确支持重点和任务目标,推动更多信贷资源支持制造业发展,持续提升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。深化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,做好信息对接和贷款投放。改善信贷管理机制,在组织架构、经济资本分配、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面强化资源保障。健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,确保尽职免责制度落地实施。


《通知》提出,要积极对接制造业企业风险保障和风险管理需求,推进知识产权保险、研发费用损失险等承保业务,支持产品研发和应用。完善费率调节机制,优化承保理赔流程,持续推进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。


《通知》要求,要坚持自主决策、独立审贷、自担风险原则,做实贷款“三查”,落实好还款来源。提高贷款拨备使用效率,依法合规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。维护正常竞争环境,不得为争取客户放松风险管理要求。


《通知》明确,要加强金融监管,做好协作联动,凝聚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。

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负责人就《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》答记者问


近期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《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

一、《通知》发布背景是什么?


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推进新型工业化相关工作,强调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,实现新型工业化是关键任务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,推进新型工业化。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,要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、先进制造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总结制造业金融服务良好经验、衔接近期印发的各项政策文件的基础上,研究制定《通知》,进一步明确制造业金融服务重点任务,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把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,持续加大支持力度,优化服务模式,更好助力制造强国建设和推进新型工业化。


二、《通知》在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、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点任务方面有哪些考虑?


《通知》坚持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聚焦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任务,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有效性。一是着力支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。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,加大对基础零部件、基础材料、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。二是着力支持产业科技创新发展。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、创新型中小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、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企业等经营主体创新发展。三是着力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。要加强对传统制造业设备更新、技术改造的中长期资金支持,助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,优化制造业外贸金融供给。四是着力支持工业智能化、绿色化发展。要加大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支持力度,强化对智能装备、数字基础设施、工业互联网新业态等领域的金融服务。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,支持工业领域碳减排、绿色化改造、资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和绿色能源体系建设。


三、《通知》在提升制造业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方面有哪些工作要求?


《通知》强调,一是优化金融供给,要单列制造业信贷计划,强化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,在依法合规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,开发适应制造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。二是完善服务体系,要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,推动银行、保险、非银等各类金融机构协同发力。改善制造业金融服务机制,优化制造业金融激励约束,加强金融服务的科技支撑。三是加强风险防控,要树立审慎经营理念,加强内控合规建设和全面风险管理。坚持自主决策、独立审贷、自担风险原则,做实贷款“三查”,落实好还款来源,严格制造业贷款分类,真实反映风险情况。避免过度竞争和“搭便车”“垒大户”等行为,营造良好金融市场秩序。


四、总局计划采取什么举措推动《通知》贯彻落实?


《通知》提出,各级金融监管部门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发展改革部门、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和对接服务,凝聚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。推动完善“政银企”信息共享机制,促进制造业政策信息、行业发展趋势、产能动态、企业生产经营信息、银行保险产品信息交流共享。加强制造业相关融资数据治理,提高数据报送质量。跟踪调度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制造业举措、问题和成效,总结制造业金融服务的良好经验,加大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。


来源: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