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络安全宣传周|网上冲浪,这些网络行为可能违法
发布日期:2022-09-07 浏览次数:737
网络安全宣传周手机和网络已经是现代人的标配,当我们在享受互联网的便利时,也可能一不小心触碰到法律的红线。把朋友照片做成表情包、组织参与网络刷单、搬运他人视频等看似”平常“的行为,很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。围绕这些主题,北京盈科(天津)律师事务所王晓晋律师接受了央视网记者的采访。
这些“平常”网络行为可能违法
把朋友照片做成表情包 王晓晋:关于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规定主要是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九条: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损,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。丑化、污损、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,都是被禁止的。也就是说,你在姑娘的照片上画个胡子、做个鬼脸或进行P图,这都是有违法风险的。如果传播范围广,甚至还会被追究侵犯名誉权的责任。如果是很要好的朋友之间相互恶作剧,控制好传播范围,对方不追究,也就不用小题大做了。
组织参与网络刷单 王晓晋:如果你是普通消费者,在一些所谓电商运营的鼓动下,正常的消费、刷好评、赚佣金,在不涉及虚假宣传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违法的。但如果你接受了一些人雇佣,利用他们买来的身份信息大规模进行虚假买卖和刷单,这就肯定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了。很多宝妈在照顾孩子期间想做些兼职,刷单返现骗局就会找上她们了。前期怂恿她们进行一些小商品的刷单,慢慢地等她们觉得这种刷单很靠谱时,骗子会建议她们刷一些贵重物品的单,同时还会要求提交一部分保证金。因为佣金返点的提高,很多人就有了“单车变摩托”的想法。但殊不知,这就已经着了骗子的道。你交的最后这笔钱就成了骗子的囊中物!更过分的是,当你意识到被骗了报警时,你会发现骗子的所有信息都是假的。所以,从一开始你就输在了想要“贪小便宜”这件事儿上,从而吃了大亏。
跟风转发谣言 王晓晋:对于一些未经核实的信息随意散播转发的,如果给受害人造成了社会评价的降低,或者引发了刑事案件的侦查,这些都是违法的。谣言浏览量超过5000次、转发量超过500次的,都有可能构成犯罪。
搬运他人视频王晓晋:短视频著作权侵权,最简单的认定方式就是将真人口述的视频文案进行对比。是否侵权,结合创作、发布的时间比对,就可判断出是否存在侵权了。短视频平台上的许多影视剪辑行为是构成侵权的,因为他们发布的作品几乎没有经过著作权人许可的,而且大量引用的都是原作者已经发布作品中的内容。但也有个别情况是不属于侵权的,比如用于个人学习、研究、欣赏的,又比如是为了介绍、推广或评论某部作品的。
律师提示:广大网民朋友应文明守法上网,自觉抵制网上违法犯罪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。虚拟空间的背后是现实世界的各个主体,无论个人还是机构,在进行社交通信、娱乐表演、购物交易、创新创业时,都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。最后,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,劝你谨言慎行。
来源: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